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建立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畅通涉企违规收费举报渠道,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涉企违规收费线索收集、转办、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重点

  (一)地方财经领域。

  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以及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问题。

  (二)水电气领域。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在红线内接入施工环节高于市场价强制服务,使用失准计量表具,抄表环节计量不准确,转供电、二次供水环节违规加价等问题。

  (三)金融领域。

  商业银行违规收取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信息未公示、违规收取国家或银行内部已优惠减免服务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收取与信贷融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客户授权从发放的贷款资金中直接扣收担保费、保险费、手续费、服务费等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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