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对外开放作出部署,强调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这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题中之义,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彰显大国担当的主动作为。

  主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绝不是简单加入或被动接受,而是坚持积极对标,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为全球经济治理作出更多中国贡献。

  第一,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我国改革开放是不断参与、融入世界经济,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过程。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条件就是要进一步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接轨”,在对标对接国际先进的经贸规则中改革不合理、不相容的法律法规,形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相兼容、规范透明的基本规则体系。

  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就是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与更多国家签署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既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又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

  当前,我国正主动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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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所在栏目:精选范文 > 模版范例 > 内容摘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对外开放作出部署,强调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这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题中之义,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彰显大国担当的主动作为。  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