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在外优秀人才“回归计划”实施办法

  XX县在外优秀人才“回归计划”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拓展我县招才引智事业,打通各类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引导广大在外优秀人才回竹发展,为竹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就人才回引、人员回调、能人回乡,制定如下办法。

  一、人才回引(一)实施范围1.籍贯为竹山县的在外人才;2.亲属在竹山县工作的在外人才。

  (二)资格条件1.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以《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明确的范围为准。

  2.大学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回引方式1.公开招录。

  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

  2.绿色通道引进。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使用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3.就业创业。

  回竹山企业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回竹山自主创业,带动他人就业。

  4.柔性合作。

  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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