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国资国企监督工作例会暨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纯思想、纯组织为关键,认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坚决消除害群之马,严明法纪,以铁纪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压舱石”。作为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力量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自我革命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找准职责定位、扎实履职尽责,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大要求
(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即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实现这一任务,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结构的关键所在。通过加快这一改革进程,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实现更强、更优、更大的发展,进而提升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属性,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使命任务,抓深抓实监督首责,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面对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监督、涵养政治灵魂、补足精神之“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化思想政治学习中养成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锤炼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炼就纪检铁军的钢筋铁骨,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
(二)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管党治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发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动员令。这一动员令不仅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也为深化反腐败斗争提供了行动准则。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任务依然艰巨。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因此,应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需时刻维持着铁面无私、防腐拒变的姿态,确保在职业生涯的起点就系好纪律之“纽”、把好廉洁之“关”、筑牢防线之“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将监督重心聚焦于主责主业,坚持不懈地整治不正之风,毫不动摇地惩治腐败现象。国有企业应致力于建设一支遵纪守法、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敢于担当执纪执法职责的纪检监察“劲旅”,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党和人民事业快速推进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三)要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在新时代的征程中,随着新发展理念的贯彻、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以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与更高的标准。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使得纪检监察机关在职能、工作理念和履职方式上发生了深刻变革。为适应这一变革,新的法规、条例、制度和要求相继出台并不断完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与要求。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在结构调整、优化布局以及解决深层次问题上,违纪案件涉及的领域日益广泛,查处难度也在逐渐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短板逐渐显露,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于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八种本领”56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每一项都至关重要、不可或缺。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克服本领恐慌,以提升专业化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与使命。
(四)要有担当的奋进姿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择了这份事业,就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旧严峻且复杂,并展现出若干新的阶段性特点。我们面临着“四个任重道远”的挑战,同时“四个考验”与“四个危险”也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的自我革命均为持续不断的进程,我们绝不能有丝毫松懈或厌战情绪,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鉴于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畏强权、不惧压力,发扬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精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铭记使命、肩负重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坚持严格执纪、严肃处理违纪行为。要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制度的有力执行与纪律的严肃性。通过政治监督的实际行动与显著成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培养提升工作的责任感
(一)信念不够导致理想模糊。部分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现象。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多元的价值观念冲击,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牢固树立起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对于党的纪律和规矩缺乏深刻的认同感和敬畏心。这种信念感的缺失,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也制约了他们在维护企业廉洁纪律、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成为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本领不够导致担当失范。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往往抱持“息事宁人”的态度,对监督问责缺乏决心和勇气,以致不敢、不愿甚至不会进行问责。这主要是因为部分干部的理论修养不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方针时存在知行不一的现象,思想基础薄弱,未能将党章和入党誓词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都是通过转岗等形式调整到纪检岗位,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少专业培训,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处置能力偏软。部分刚上任的纪检监察干部虽有工作热情,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不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激励不够导致消极怠惰。相比于国有企业其他经营管理岗位,纪检监察干部所从事的工作面临的风险较高但回报相对较低,且晋升途径相对狭窄和单一。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下,部分干部产生了消极的工作态度,甚至出现了职业倦怠,认为“多干少干一个样,甚至多干还可能得罪人,影响人际关系”。这种心态导致他们缺乏提升自身素质的动力,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重视不够导致职能缺失。部分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重经营轻党建的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监督与被监督意识不强。部分国有企业仍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兼职问题。由于未单独设置纪检职能科室,选配的纪检监察干部被安排在党群、人事、办公室等部门,从事很多其他工作,不能充分发挥其纪检职能。部分国有企业在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支持等方面投入不足,内设机构单一,人员配备不足,未能有效分工,影响了纪检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国有企业纪委“三转”不彻底,工作机制不完善,制度建设不完备,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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